元宵节亦称“灯节”、“灯夕”,家家张灯,户户结彩,闹花灯。泉州话叫“灯”、“丁”谐音,寓祈望人丁兴旺、迎接光明之意。
灯节最早的历史记载从汉武帝开始。汉武帝在平定“诸吕之乱”后称帝,称帝时刚好是农历正月十五,祭拜“太乙”(当时信奉的显赫神明)时汉武帝出宫游玩,刚好碰上民间放灯。于是定正月十五为“灯节”,有与民同乐之意。
泉州的“灯节”始于唐朝。唐代士族南下,将闹花灯习俗带到泉州。
泉州的“灯节”在宋朝发展到顶峰,花灯之盛,冠绝天下,形成“上品花灯”,有“春光结胜百花芳,元夕分华盛泉唐”之说。据宋《五杂俎》记载:“天下上元,灯烛之盛,无逾闽中。”至明代,连杭州点灯,也要请泉州灯匠精制。
泉州花灯内容,以山水风景、历史人物、飞禽走兽、亭台楼阁为主。类别主要有走马灯、莲花灯、宝莲灯等。最具泉州特色的是“无骨灯”和“料丝灯”。其中“无骨灯”为泉州独创,直接用硬纸连接而成,与一般灯用竹子做骨架的做法不同。而“料丝灯”则八面通透,采取镂空的做法,点起灯后整灯通透。
清末陈德商在《温陵岁时记》写道:“上元:……上元灯——市人制灯出沽,或以五色纸,或以料丝,或扎通草,作花草人物虫鱼,燃以宝炬,惟妙惟肖,俗名古灯。恒于府治西畔双门前作灯市。……故桐荫吟榭邱家树《上元灯》词云:一年元夕一回换,怪听声声卖古灯。”
“上元:……弄龙——各铺好事者,是夜以青纱数丈,制为金龙灯,燃蜡炬,十数人执而舞之,曲伸盘旋,鳞甲毕动。前导一球,随之上下。亦且敲鼓鸣金吹笛,与儿童竹马,群履踢球,杂游市上焉。”(杜文)